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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翊鑫(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华闽建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祥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8.11亩,可新增耕地18.11亩,原拆迁地村庄(203地类)18.11亩,实际可净增耕地18.11亩,村庄拆平包括房屋拆除721.61m3,田内土方平整包括场地清理渣土外运(2km)6036.67m3,田内土方平整4889.7m3,保水层土方夯填4051.34m3,耕作层客土回填2133m3,田内土方平整(人工)543.3m3;坡底挡墙砌筑469m;边界缘石砌筑485m;田埂修筑103.35m3;新建引水渠220m,新建灌溉跌水6个。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62912.2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62912.27元,K值:6% ,发包价为:¥435137.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月28日至 2020 年8月1日到漳州高新区新亭众博建材城5楼(万达往百花村方向,距漳州大桥200米)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6%)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现场提交。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网站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安县新圩镇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596-72980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新亭众博建材城5楼(万达往百花村方向,距漳州大桥200米)
电话: 0596-6658959 传真:0596-6658959;
联系人:小郭
监督单位:华安县新圩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