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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江门市台山市端芬镇那泰村、墩寨村垦造水田建设项目已由台自然(耕修)字(2020)4号、台自然(耕修)字(2020)6号批准建设,台山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下属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措,资金实行封闭运行。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台山市端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1094.5亩(其中:那泰村185.36亩、墩寨村909.14亩),新增水田面积944.85亩(其中:那泰村150亩、墩寨村794.85亩);
2.2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内容全部招标;
2.3 建安费:约5282.21万元(其中:那泰村805.18万元、墩寨村4477.03万元);
2.4 资金来源:台山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下属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措,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端芬镇那泰村、墩寨村;
2.6 工期:签订合同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
2.7 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广东省水利学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壹项单项合同不低于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壹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工程、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或类似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工程业绩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和网上查询途径(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打印件)。并提供该工程业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需要时核实查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6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9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0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1由于本招标项目施工比较紧迫,为能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指定人员须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到场签署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4.2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并自行增加封面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其他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遗失不再补开)。
4.3投标人应遵守投标登记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按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登记资料,不符合本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受理投标登记。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进行专栏“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台山市端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449692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
电 话:18142892070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