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①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为准),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④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以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的为准。 六、本项目不设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 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准时到场参加。未按以上要求出席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