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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管理中心)现对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公园水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HMCG2021001)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公园水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251703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20-61078085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公园
四、项目概况:项目水体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水域面积为5508㎡,硬质底、垂直驳岸、平均水深0.9m,补水水源为自来水、雨水,现水体透明度低,临近山体水面漂浮枯枝落叶较多,水体整体生机较为欠缺,且缺乏自净能力。
五、项目内容:对黄埔公园景观湖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水环境,建立完善水生态系统的同时,应明显改善水质及透明度,并全面提升水体景观效果,促进公园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
六、最高投标限价:98.317656万元。
七、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计 50 日历天,其中包括集中施工期 20 日历天,生态调整期为30 日历天,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2月7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本公告所发布媒体的招标答疑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全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请于 2021 年1月28日至2021 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无法提供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十四、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http://www.hp.gov.cn/)、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p.gov.cn/)、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网站发布的文本应当一致,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2517031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6107808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