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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1-2023年火炬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3
作者:广东宏茂

2021-2023年火炬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324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号:442000-2021-01633

项目名称:2021-2023年火炬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

预算金额:1.185亿元

最高限价:1.185亿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2023年火炬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2021-2023年火炬区市政设施维护管养项目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市政公园、广场、公厕、桥涵、路灯、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等的维护管养服务,含地质灾害、市政类的应急抢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2 代理招标编号:HMZS2021001GKH001  ;政府采购申请表编号:计:2021014

3.3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是1.185亿元,维护期限是3年,年维护费3950万元,维护期由签订协议(合同)次月开始算起。合同期限与维护总金额哪个先到就以哪个为准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9年或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官网纳税打印页;提供投标人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格式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且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 年34日至 2021 年3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方式:现场购买(请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324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当在2021年348时30分至2021年32409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1)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网上参与报价和上传报价文件。网上报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④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2)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2)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3、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康乐大道33号

   联系方式:0760-8829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联系方式:0760-88331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艳秋

   电话:0760-88331748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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