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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尖水闸重建工程经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汕尾市水务局以汕发改农经〔2021〕264号文核准了该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海丰县水务工程事务中心(原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丰县东关联安围海堤上;
2.2 建设规模和内容:重建梅尖水闸的主要任务仍为排涝、挡潮。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同意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72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3天排干,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水闸为整体式结构,采用开敞式平底宽顶堰型式,闸槛高程-1.70m,共3孔,单孔净宽5m。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1376552.51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及计价清单要求施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资金来源:除中央和省级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3.5 投标申请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已公示通过;
3.6 近3年来(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宗2500万元及工程规模为中型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及业主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中标结果网上截图);
3.7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其中包括: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没有负责在建工程项目;
②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④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造价工程师1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8 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7月-2021年9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的社保(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4、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无效投标。
5、登记材料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资料详见《附件一》,登记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0660-6866023 | 联系电话:020-87242959 |
2021年10月21日 |
附件一:
项目名称:海丰县梅尖水闸重建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不用装订) | 单独提交 | 原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应为拟派项目经理)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办理投标登记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 ||||
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6 |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复印件 | |||||
7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复印件 | |||||
8 | 拟派专职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
9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的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
10 |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 |||||
11 | 近3年来(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宗2500万元及工程规模为中型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及业主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中标结果网上截图); | 原件核查及中标结果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盖章 | ||||
12 | (8)投标企业在投标申请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 | 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盖章 | ||||
13 | (9) 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核查 | ||||
注:
1、本表一式三份,分别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三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