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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琶洲涌排涝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广东宏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琶洲涌排涝泵工程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穗海发改投批〔202281号、穗海发改投批〔20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1, 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次工程项目地点分别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涌与珠江交汇处和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琶洲涌与珠江交汇处。

2.2 项目规模:各个工程规模如下:

(1)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在磨碟沙水闸右岸新建磨碟沙涌泵站一座,泵站设计流量7/s,采用3台潜水轴流泵,单台泵装机容量132kW,总装机容量396kW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1级,防洪(潮)标准采用200遇,排涝标准采用50年24小时暴雨不成灾,内涝防治达到有效应对100年重现期内涝防治设计标准

(2)琶洲涌排涝泵工程:在琶洲水闸右岸新建琶洲涌泵站泵站设计流量5.7m³/s, 采用3台潜水轴流泵,单台泵装机容量110kW总装机容量330kW琶洲涌排涝泵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1级,防洪(潮)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内涝防治达到有效应对100年重现期内涝防治设计标准。  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总投标限价人民币14388622.54元(其中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157161.17元,琶洲涌排涝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231461.37)。

2.4计划工期: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总工期366个日历天琶洲涌排涝泵工程总工期366个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在磨碟沙水闸右岸新建磨碟沙涌泵站一座,泵站设计流量7m³/s,采用3台潜水轴流泵,单台泵装机容量132kW,总装机容量396kW(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琶洲水闸右岸新建琶洲涌泵站泵站设计流量5.7m³/s, 采用3台潜水轴流泵,单台泵装机容量110kW总装机容量330kW(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数为2名,分别担任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琶洲涌排涝泵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均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一栏只需填写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信息,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按招标文件《拟委派注册建造师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书),根据项目概况委派2名符合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人员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保证该2名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如违反,则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3.5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为2名,分别担任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琶洲涌排涝泵工程的专职安全员。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人员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专职安全员一栏只需填写“磨碟沙涌排涝泵工程” 专职安全员的信息。

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按招标文件《拟委派专职安全员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承诺书),根据项目概况委派2名符合本招标项目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的人员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如违反,则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3.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

3.9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5  18 日至 2023 6  8  9  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5180000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即:

2023 6  8  9 00分至2023 6  8 1000

5.2 开标时间:2023 6  8  9  00 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 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 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9. 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分数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10.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988683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前桂大街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3893745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四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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