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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龙川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小城镇(先行试点示范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投资〔2023〕64号、龙发改投资〔2024〕29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债券资金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代码:2306-441622-17-01-312882。招标人为 龙川县代建工程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龙川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小城镇(先行试点示范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龙川县车田镇、鹤市镇、麻布岗镇、龙母镇、佗城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或升级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停车场;修缮改造居民活动广场、文体广场;圩镇入口通道升级;新建充电桩;新建或改造道路。包括给水管网(消防管)、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安全出行照明系统及监控系统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为 9893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的无效投标。
2.5监理服务范围:按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
2.7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及以上,并在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如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或电子印章。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5000 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
5.3.2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5.3.3以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的保函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指定的账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注:投标人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有效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递交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
5.3.4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账户。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5.3.5根据《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规定“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
5.4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个别条款内容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规定,对“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投标企业,在最终总得分的基础上扣除一定分值(扣除10分),作为诚信惩戒。
5.5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6总监理工程师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上签字(签章)确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31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即: 2024 年 7 月 31日 09时 30 分至 2024 年 7 月31 日10 时 00 分。
6.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U盘时间: 2024 年 7 月31 日09时15 分至2024 年 7 月 31日 09 时3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31 日 09时 30 分。
6.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2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招 标 人:龙川县代建工程事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6661939
地 址:龙川县住建局办公楼后栋右侧第三层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20-78242959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