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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情况公示 | |||
| 项目名称 | 潮阳区金灶综合运输服务站社会投资合作方招标 |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汽车运输总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
| 建设规模 | 计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3425.15 平方米,容积率 1.61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3305.85 平方米,不计容的架空层面积为 119.30 平方米。首层建筑占地 656.87 平方米,建筑密度 32.04%,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24.5 米。功能分区涵盖公共卫生间、垂直交通系统及招商区域等;流线设计则包括客运车流、物流车流以及人行流线。在项目实施前期,宗地上现状建筑物 296.70平方米将被拆除。建筑物要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设计团队设计的外观进行建设。 | ||
| 项目资产使用及运营收益分配 | a、招标人免费使用项目建成的部分房产开展运输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客运、公共交通、货运仓储服务、邮政快递服务以及其他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运输物流服务项目),在运营期内使用项目建成房产(现有停车场)首层约250平方米左右作为农村客运和公交客运功能使用、客货邮功能使用、2个公交车发车位以及其他跟运输物流服务有关的功能使用,其余房产由投资方设立运营主体进行经营;b、自运营期首年起,以每 5 年为一个周期,投资方需在首个周期内每年向招标人缴纳管理费 12 万元,后续每个周期递增 4%;支付管理费之后,投资方享有剩余的项目运营收益;c、投资方应自行承担项目合作期间全部土地使用税,以及其使用项目建成房产的房产税。 | ||
| 其他要求 | 项目合作模式由投资合作方设立一个运营主体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由汕头市潮阳汽车运输总公司提供合作项目用地作为合作条件,项目合作用地为2050平方米,所提供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变,不得由第三方设定他项(抵押)权利,其不负责提供任何资金,投资方负责提供全部建设资金,主导项目建设及运营,并自负经营风险,还应当承担合作期内的资本保全责任。 | ||
| 合作期限 | 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限为18年。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汕头市楠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金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新潮建设有限公司 | ||
| 公示期限 | 三个日历天 (2025年12月23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 公示地点及媒体 | 中国财经报网、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汕头市潮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公告栏 |
汕头市潮阳汽车运输总公司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 |||